房财经网 5月9日,*ST蓝光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445号)。
上交所表示,截至5月9日,*ST蓝光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相关规定,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ST蓝光股票将自5月10日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在此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
同日,上交所还对蓝光发展下发了《关于拟终止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3]0444号)。
其中表示,如蓝光发展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送达地址、听证事项等内容。
上交所指出,其已发出交易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要求蓝光发展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并要求蓝光发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其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分享到微信
金科股份两支中期票据违约,本金余额1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