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5月12日,金地商置发布了没收未领取的末期股息公告。
金地商置称,根据相关规定,凡在股息宣派日期后6年,未获领取的所有股息可被没收,划归金地商置所有。
对此,金地商置通知所有股东,2015、2016年末期股息,倘于2023年6月30日仍未领取,将予以没收。
其中2015年末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派付日期2016年5月31日,每股股息0.02378港元;2016年末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17年3月16日,派付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每股股息0.02267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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