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5月12日,中国金茂发布公告称,其下属11家非全资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与兴茂置业、凯喜、豪吉置业、豪庆置业及中海发展等股东,于2020年5 月 14 日,订立框架协议。
据此,项目公司同意按照本公司(透过其附属公司兴茂置业及凯喜)、中国平安(透过其附属公司豪吉置业及豪庆置业),及中海发展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并根据相同的条款与条件向各股东(或其各自指定的实体)提供贷款。该框架协议将于2023年5月13日届满。
5 月 12 日,项目公司与其股东订立新框架协议。据此,项目公司将在新框架协议之期限内继续向各股东(或其各自指定的实体)提供贷款。新框架协议将自 2023年5月13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此外,中国金茂透过兴茂置业或凯喜,中国平安透过豪吉置业或豪庆置业,以及中海发展分别持有各项目公司 68%、14% 及 18% 的股权。根据新框架协议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时,项目公司应向其股东(或其各自指定的实体)提供贷款。
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所提供贷款的金额应与中国金茂(透过兴茂置业及凯喜)、中国平安(透过豪吉置业及豪庆置业)及中海发展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对等,且其他贷款交易的条款与条件亦应相同。各方应根据新框架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另行签署具体贷款协议。
据悉,新框架协议下每笔贷款的实际利率应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不时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可在上下 50% 的范围内浮动。该利率为公开资料,且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不时更新。新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 2023 年 5 月 13 日起算。根据新框架协议另行签署的贷款协议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新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中国金茂预期于新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项目公司向豪吉置业及豪庆置业(或其各自指定的实体)及 ( ii ) 中海发展(或其指定的实体)所提供贷款的合计每日最高结存馀额(包括应计利息)将分别为人民币 670 百万元及人民币 860 百万元。
11家项目公司,均为于青岛市高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均为中国金茂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其中,五家项目公司由兴茂置业、豪吉置业及中海发展分别持有其 68%、14% 及 18% 的股权,另外六家项目公司由凯喜、豪庆置业及中海发展分别持有其 68%、14% 及 18%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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