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5月24日,泛海控股发布了最新诉讼进展公告。
融创集团此前以“18海控01”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及控股股东中国泛海、实际控制人卢志强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5月23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74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泛海控股向融创集团支付“18海控01”本金1,567,378,687.5元及利息165,025,651.95元及违约金。
融创集团有权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泛海控股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4,212,480,800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卢志强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泛海控股追偿。
保全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8,924,703.25元,由泛海控股、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此外,民生信托此前分别以“20泛控01”、“20泛海01”、“20泛海02”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中国泛海、卢志强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5月23日,北京金融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泛海控股向民生信托分别支付“20泛控01”、“20泛海01”、“20泛海02”债券本金573,200,000元、816,400,000元、594,800,000元,以及利息及逾期利息;卢志强对本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另外,在上述债权范围内,民生信托有权就泛海控股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份,出质股权折价或拍卖;保全费、案件受理费由泛海控股、中国泛海、卢志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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