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6月8日,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3]第204号)。
深交所称,5月8日至6月2日期间,泰禾集团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泰禾集团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泰禾集团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如后续泰禾集团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其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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