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6月25日,越秀房产信托基金发布公告称,越秀房托2012有限公司(越秀房产基金的附属公司),就贷款融资与招商银行订立不超过40亿元的融资协议,利率3.2%。
由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越秀房产基金的附属公司及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的登记拥有人)以贷款人的利益,以部分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作第二按揭抵押(“新人民币融资”)。
新人民币融资,以部分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作第二按揭抵押,并将于首次提取日起计三年内到期须予支付。新人民币融资将悉数用于分别于2023年8月及12月到期的两项现有港元融资的再融资。
公告显示,所得款项用途预期将于2023年6月27日或之前提取新人民币融资15亿元,以偿还部分将于2023年8月20日到期、按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38%年利率差计息的2,800百万港元银团无抵押定期贷款融资(“现有港元融资1”);将于2023年7月11日或之前提取新人民币融资15亿元,以偿还现有港元融资1的馀下部分,及部分将于2023年12月21日到期、按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35%年利率差计息的20亿港元银团无抵押定期贷款融资(“现有港元融资2”,连同现有港元融资1统称“现有港元融资”);及将于2023年7月25日或之前提取新人民币融资馀额10亿元,以偿还部分现有港元融资2。
现有港元融资2项下的未偿还结余,将透过提取将订立的其他贷款融资(未必会以人民币计值),及╱或使用越秀房产基金的内部资源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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