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6月29日,上清所信息显示,华侨城集团发布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本期发行金额上限为25亿元,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本期发行期限品种一期限为2+N(2)年期;品种二期限为3+N(3)年期,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募集资金其中不超过10亿元用于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5亿元用于偿还“23华侨城SC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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