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7月17日,万科企业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关于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5月24日,万科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88 号),《问询函》要求其就所列的问题逐项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
此后的6月15日、7月3日,万科连续两次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
万科表示,由于《问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其及有关中介机构难以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回复。为切实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评估,万科再次向深交所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5月21日,万科发布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万科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1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150亿元。
募集书显示,此次定增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的净额,将用于万科中山金域国际、鞍山高新万科城等11个项目的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10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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