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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股东会罢免4名董事,宝能称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房财经 ·

2023/07/24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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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网 7月24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炬高新),发布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此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罢免何华女士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黄炜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曹建军先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周艳梅女士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大会上述四项议案以特别表决方式表决,四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而议案五《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为累计投票议案,其中梁大衡、林颖、刘戈锐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锗辉未能当选。

就在中炬高新公告发布之前,宝能集团也在其官网发布了公告,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7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联合召集人为独立董事李刚、董事黄炜、周艳梅,何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其中董事余建华、万鹤群,独立董事甘耀仁未在规定时间回复。

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实施的严重侵害已造成严重损失后果,且7月24日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四项议案,严重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严重伤及资本市场的根基。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只能在中炬高新办公楼召开,7月24日公告称临时股东大会变更会议地点在火炬开发区大厦召开,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另外,火炬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中炬高新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具有重大的关联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必须回避7月24日的临时股东大会。

因此,拟由公司发布公告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大会,待诉讼相关事项落定后,再行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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