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1月6日,东易日盛发布了法院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10月17日,东易日盛债权人鹏元兴达作为申请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对东易日盛,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
10月18日,北京市一中院决定对东易日盛启动预重整。
11月5日,东易日盛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京01破申1179号之一],北京一中院依照有关规定,经公开竞争,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东易日盛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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