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0月16日,鑫苑服务发布了有关仲裁程序的最新消息。
今年4月18日,鑫苑服务宣布,其及子公司鑫苑科技作为索赔人,已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针对被索赔人鑫苑置业的仲裁通知。鑫苑服务要求收回其就抵押事项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10月13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已就仲裁,作出最终且具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鑫苑置业有责任立即向索赔人,支付索赔人因被索赔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包括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402,380,000元、定期存款本金的利息损失人民币24,438,181.84元,以及索赔人因审核及调查事宜而产生的成本及开支,合共港币3,592,725.37元。
此外,鑫苑置业应向索赔人转让若干非现金资产,并立即向索赔人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项与仲裁庭所宣告的非现金资产的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鑫苑置业应 承担仲裁费用。
鑫苑服务表示,其将在专业顾问的协助下,采取一切必要及适当行动,执行仲裁裁决。此次裁决并没有对其及附属公司的业务及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另外,应其要求股票自2022年11月16日停牌以来,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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