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6月8日,广东康景物业服务遭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000元,执行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洲街道办事处。
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 何超华,(英属处女岛)新益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该企业有被执行人记录8条,被执行总金额456.28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1070条,案件总金额为2228.00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9.98%,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有行政处罚记录5条,罚款总金额为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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