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讯 7月11日消息,润嘉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嘉物业”)近日被北京税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水务罚字﹝2022﹞第213号。
据决定文书,润嘉物业违反《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处罚款1万元,决定日期7月5日。
据企查查,润嘉物业成立于1997年5月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代表为焦晓梅,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销售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等。目前,其由润楹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由创润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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