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2月5日,鑫苑服务发布公告称, 联交所向其四名董事做出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谴责声明,分别为执行董事王研博、前执行董事黄波、非执行董事张勇、非执行董事杨玉岩。
公告显示,自鑫苑服务2019年10月上市后不久,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与母公司鑫苑地产及附属公司,进行了十项需公布的关联交易,并透过其持有51%权益的合营公司,与母公司的附属公司进行一项交易。
上述违规交易累计涉及资金为5.7亿元人民币。里面包括向母公司提供贷款、潜在公寓的买卖交易按金付款、提升母公司附属公司的银行活动水平、停车场独家分销协议所作出的预付款、向母公司附属公司提供贷款等。
联交所称,在上述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中,王研博、黄波有密切参与。而张勇、杨玉岩在鑫苑服务的母公司鑫苑地产,担任要职。
其中张勇为鑫苑地产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持有鑫苑地产29%股权;杨玉岩则持为鑫苑地产董事,并持有26%股份。尤其张勇本身参与了相关交易的内部批准程序。
对此,联交所将对上述人等作出制裁及指令。相关董事须立即辞任及不再担任鑫苑服务及附属公司的所有董事及行政管理职位。
张勇和杨玉岩,各自向联交所及鑫苑服务承诺,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利用其于鑫苑服务的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股份及职位,影响鑫苑服务的业务运作。
尤其包括鑫苑服务与母公司签订交易,或向母公司付款而作出的任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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