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7月21日,远洋集团和远洋服务发布联合公告,于公告日远洋服务全资子公司远洋亿家(远洋集团持股67.57%),代表远洋亿家集团各相关成员公司,与远洋集团全资子公司远洋控股中国,代表各相关远洋关连人士,订立资产转让框架协议。
据此,远洋亿家集团有条件同意收购,远洋关连人士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626,350,000元,其中车位转让及商用物业转让的代价,分别为人民币473,920,000元、152,430,000元。
根据今年5月31日的估值,目标资产的总价值为8.95亿元,而此次交易价格较估值价格折价30%。
据悉,目标资产包括位于中国北京、环渤海及华东区域的4,961个车位,以及位于环渤海及华西区域的168项商用物业(总建筑面积合共约12,901平方米)。
截至6月30日,目标资产的账面值约为人民币608,626,000元,其中目标车位及目标商用物业的账面值分别约为人民币466,188,000元、142,438,000元。
远洋亿家就资产转让应付的代价,将与应收款项全数抵销,故此远洋亿家不会就资产转让另行向远洋关连人士作出现金付款。资产转让也不会产生任何销售所得款项。
由于资产转让实质上为远洋集团的内部资产重组,将导致远洋集团净出售于目标资产的约32.43%的权益。因此,资产转让的影响将按净出售基准考虑。
公告称,此次资产转让实质上为远洋集团的内部资产重组,能有效地完善其库存结构。远洋集团相信,通过将目标资产内部重组至远洋服务,将依托远洋服务的专业物业及社区资产管理能力,以及利用远洋服务累积市场讯息的情况下,目标资产的价值可得到提升,并可提高远洋集团及其股东对目标资产的最终销售回报。
此外,由于远洋亿家就资产转让应付的代价,将与应收款项全数抵销,资产转让为远洋集团提供了一个以资产结算(而非现金结算)方式,全额偿还应收款项的机会,而将不会对其现金流及流动性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基于此,远洋集团董事认为,资产转让框架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远洋集团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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